贷款买的房子,离婚时要如何分

1.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要依据不同情况处理。对于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付首付、贷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房子,先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,法院可判归登记一方,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,获得房产一方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。
2.若房屋是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买,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都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。通常把房屋判归一方,由其继续还剩余贷款,并对另一方给予补偿。
3.建议双方先友好协商分割方案,若协商无果可咨询专业律师,走法律途径解决,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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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分析:
(1)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贷款,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况。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,若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。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获得房产一方需对另一方补偿。
(2)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屋,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,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,通常会把房屋判归一方,由其继续偿还剩余贷款,同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。

提醒:
离婚分割贷款房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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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,夫妻先尝试自行协商房子归属及补偿问题。若协商不成,等待法院判决,获得房产一方按规定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。
(二)婚后双方共同贷款买房,夫妻可先协商分割。若协商不一致,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一方,由其继续还剩余贷款,同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解释(一)第七十八条规定,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,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,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,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,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。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,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。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,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,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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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方婚前付首付贷款买房,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,离婚时先协商处理;协商不成,法院可判房子归登记方,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。获得房产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。
2.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,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都属共同财产。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,通常判一方得房并继续还贷,同时补偿另一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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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贷款买的房子离婚分割分情况,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且登记自己名下,先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法院判归登记方,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;婚后共同贷款购房,属共同财产,一般均等分割,房屋判归一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,对于婚前一方首付贷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,因首付为个人财产支付,产权登记也在该方,所以法院倾向于将房屋判归登记方,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获得房产方需对另一方补偿。婚后夫妻共同贷款购房,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,都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出资行为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均等分割是为了平衡双方权益。如果在离婚房产分割上遇到复杂情况或难以理清权益关系,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便妥善处理相关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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